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當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如正式身份證遺失👩🏽💼,需補辦臨時身份證,並到考場所在考試辦公室辦理相應手續,否則一律不允許參加考試🧠。
三、考生只準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跡簽字筆,以及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註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等)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後開考前不得出考場。考生應在考試教室的指定考場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塗改或書寫。
五🚣♂️、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考生信息條形碼後🔛,應仔細核對考試科目、答題卡張數🧙🏼♀️、考生信息條形碼是否正確無損🧘🏽♂️🛰,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塗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要求粘貼條形碼等🧖🏽♀️。
六、考生領到試卷後🤴🏼,核對考試科目、試卷張數頁數🫱🏽、試卷條形碼是否正確無破損。有試卷條形碼科目,從試卷上取下試卷類型條形碼,粘貼在答題卡相應位置。正確填寫試卷封面考生姓名和考生編號。
七、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應立即舉手詢問,並停止粘貼條形碼和填寫考生信息;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八🤦🏻、凡漏貼條形碼或者漏填、錯填及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九👩👩👧、不到規定的開考時間🕗,考生不得答題。開考信號發出後方可開始答題。
十6️⃣、考生遲到15分鐘後,不得參加當次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考試結束前30分鐘。考生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十一、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十二、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者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三、考試結束時間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並停筆🧜🏻♀️,否則按違紀處理,取消該門課成績🚁。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考教師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並密封。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後,方可逐一離開考場👨🏼🎓,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答卷)和草稿紙等所有考試材料不準帶走。
十四、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觸犯刑法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交由公安部門處理,中共黨員違紀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