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函[2016]120號
為提高研究生課堂教學質量,根據近期相關工作精神,特製定本補充規定。
一👨🍼、研究生課程的任課教師,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水平及教學水平,嚴格遵守校紀校規🧘🏿♂️,執行學校黨委關於課堂🚵🏽♀️、講座、論壇等管理文件要求,堅定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正確的原則和導向👨✈️。
二🐉、每學期學院上報的教學任務分擔(即課程的任課教師,多名教師共同授課必須全部列出),必須經過主管教學院長和黨委(黨總支)書記的批準(簽字章無效)。
三、調停課中如有更換授課教師的情況,必須經過主管教學院長和黨委(黨總支)書記的批準(簽字章無效),嚴禁私自更換課堂教師🍘。(見《意昂官网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規定》校辦128號令)
四、各學院應加強授課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學風師德等方面的建設,在一定範圍內探索授課教師資格製度建設⚂。
五、本辦法的解釋權歸意昂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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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