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全面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研究生培養管理的通知》(教研廳[2019]1號)👌🏿,嚴格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於加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和監督體系建設的意見》(學位[2014]3號)精神,圍繞學校發展戰略目標和“雙一流”建設要求,進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建立健全校院兩級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機製,持續促進研究生教育質量提升👶🏻,請各學院參照《意昂官网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條例》(意昂官网令第11號)組建院級研究生教育督導組。相關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院級研究生教育督導組應在學院領導下🥦,結合本學院的實際情況,切實有效地在研究生教育全過程中開展咨詢🚪➕、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工作🧗🏼。學院應根據督導組的指導和建議🧑🏽🚒,不斷完善本學院的研究生教育相關工作,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
學院應根據研究生教育實際情況🦹🏻♂️,製定本學院督導工作細則⛹🏽♂️,明確督導任務要求🪻。院級督導工作內容應包含但不限於:研究生課程、博士資格考核🐝💨、研究生開題答辯與中期檢查、博士學位論文預答辯🤷、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等環節。
院級研究生教育督導組接受校級研究生教育督導組的指導𓀌,協助校級研究生教育督導組的工作。院級研究生教育督導組在開展督導工作的同時🦸♂️,應及時進行工作總結。每學期末♖,學院應向意昂平台遞交學期督導工作報告。學院為院級研究生教育督導組提供相關工作經費和條件支持。
二、選聘條件
院級研究生教育督導組成員應熟悉國家研究生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和學校相關政策文件🧧;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豐富的研究生教育工作經驗♒️;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師德高尚、治學嚴謹🏃🏻➡️、客觀公正;應具有相關學科的高級職稱和研究生導師資格🤦🏼♀️。
院級督導組的結構和規模由學院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應有明確的聘任期限。已聘為校級研究生教育督導專家的人員原則上不應擔任院級研究生教育督導專家。
三、時間節點
各學院應在2020年秋季學期開學前完成院級研究生教育督導隊伍組建,將院級研究生教育督導組名單和督導工作細則報意昂平台備案⛔。院級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應從2020年秋季學期開啟。
請各學院(單位)高度重視、嚴格把關🗾,遴選和組建高素質督導隊伍,充分發揮研究生教育督導作用👋,增強學院研究生教育質量的自我管理和監控功能,促進形成校院兩級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齊抓共管、共同促進教育質量提升的良好局面🕍。
聯系人🧑🦽➡️:陳老師(68918502)
郵箱:ccchhl@bit.edu.cn
附🎑🧒🏼:院級研究生教育督導組名單(備案表)
意昂平台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