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函〔2019〕83號
為穩定教學秩序,保證教學質量,進一步加強對研究生授課教師調課、停課的規範管理🤽🏽♂️👏,特製定本管理規定。
第一條 研究生授課教師調課、停課指因上課時間👨🎓、地點以及授課教師變更引起的課程停課、補課調整⚱️。
第二條 研究生課程安排一經確定👨🏽🔬,授課教師不得擅自調課☞、停課▫️。在下列情況下授課教師可以申請調課、停課📼:
1🎼♉️、經學院批準🧑🏼💻,同意授課教師外出參加會議🌭👨🏻🦰、學術活動的(須出具有關領導簽字同意的會議通知);
2、因病無法上課的(須出具病歷、病假單);
3🙅♂️、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無法上課的。
第三條 每學期內同一門課程原則上調停課次數不超過2次★。因上課時間調整導致的停課、補課作為一次調停課計入調停課次數。上課地點、授課教師變更需按照調停課流程辦理,只做備案,不計入調停課次數。
按照學校要求,因節假日或重要公共活動而統一安排的調停課👩❤️💋👨,由教學運行與考務中心負責通知各教學單位,教學安排順延🧑🏻🚀;如不能順延需進行補課,以保證教學工作的學時要求。該補課不計入調停課次數。
第四條 教師調課、停課均應至少提前2-3天辦理申請審批手續❎。授課教師登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在系統內完成調停課申請,並打印申請🧏🏿♀️。該申請經開課學院研究生教學院長簽字同意後🧏🏼♂️↙️,報教學運行與考務中心審批。
第五條 教師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調課🗺、停課之前辦理手續的🐞,必須向開課學院研究生教學院長請假,學院批準後再報意昂平台。本人或開課學院應及時通知學生🧑🤝🧑,教師應在特殊情況結束後1天內補辦調課、停課手續🧑🏽🚀🚴♂️,否則按缺課處理。
第六條 研究生課程申請停課後🔵,授課教師應盡快辦理補課🙇🏽♀️,學院負責檢查補課落實情況。
第七條 授課教師必須嚴格按照教學安排完成教學任務,不得提前結束課程🕰。
第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意昂平台、教學運行與考務中心共同負責解釋。